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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9-14 08:50:02 作者:   来源:    阅读: 次

根据吉林大学相关文件,结合我院推免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

2.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

3.坚持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按照工作要求,分别成立了2027年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公正公开,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关系人员报考我院研究生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

三、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基本要求

1.推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5)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推免直博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5)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我院2027年推免生招生计划详见《吉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生源质量等情况做适当增减。

四、招生单位复试准备工作

1.确定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

学院各专业应安排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按照学科专业分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水文学与水资源、地下新能源与碳储工程、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七个复试小组。

2.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在复试前在学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及时有效地通知考生。

3.进一步确认推免生资格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限期对考生予以答复。

(1)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吉林大学2027年推免生预报名表》(原件)、《吉林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原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面上);

③学生证复印件(有学校盖章的个人信息页面和注册章页面);

④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

⑤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审查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二代居民身份证、《吉林大学2027年推免生预报名表》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4.体检

体检时间:新生报到后统一进行。

5.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学院及各系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须与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主要方式

复试采用线下面试方式。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复试完后交研究生办公室保存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期间严禁做任何与复试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复试现场时,复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复试工作。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100分)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推免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和专业伦理。

(2)综合素质和能力(100分)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由学院组织,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外国语专业的推免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的听说能力测试。

六、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每部分的分值占比相同,换算为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推免生应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我院将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信息公开

1.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进入复试推免生名单。

2.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名单包括推免生姓名、复试成绩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

3.咨询及质疑渠道。学院招生咨询和申诉电话为(0431)88502284。

八、违规处理

1.严肃处理推免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违反遴选推荐、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招生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推免生,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肃处理。

2.学院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对未按要求回避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对于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 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的学生,一经查实,由责任单位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录取资 格和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 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对于在推免招生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学校将其列入研究生招生工作“黑名单”,严禁其参与今后研究生招生工作,对研究生导师核减其研究生招生名额、暂停或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九、工作日程

9月14日:学院网站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9月16日:学院网站公布推免生复试名单。

9月18-21日:开展推免生复试。

9月23日左右:组织复试合格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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