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校发〔2024〕132号)等文件要求,本着老人老办法(2017级及以前)、新人新办法(2018级及以后)的工作原则,拟对相关年级超期且未申请结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超期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现做如下工作安排:
一、清理范围
2020级及之前年级博士研究生;2022级及之前年级三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3级及之前年级两年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1级及之前年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程序
1.向超期研究生送达《退学通知书》。学院以邮寄、微信、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超期研究生送达《退学通知书》,研究生本人回复并同意办理退学手续。
2.对失联研究生进行公告。与培养单位或导师失去联系、无法送达《退学通知书》的超期研究生,由学院将拟清退学生信息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告(仅公示学号、专业等非敏感信息),公告期为30天,并通过管理系统、邮箱等发送提示信息。
3.公告结束后,学院向学校提交《退学通知书送达情况》、《学籍清理网上公告情况》等相关材料,对超期研究生启动学籍清理程序。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相关导师和研究生同学要及时了解《吉林大学研究生结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保障好研究生权益,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常磊 联系电话:0431-88502284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