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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2 15:15:08 作者:   来源:    阅读: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资〔201755号),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专项内容(详见附件)

1.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

2.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点专项

3.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重点专项

4.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

5.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

6.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

7.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重点专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2.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71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176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三、申报工作的具体说明

1.请于2017329日前将《国家级项目登记表发送至zdxmb@jlu.edu.cn

2.拟申报教师(含参与)需经所在学院(实验室)科研管理办公室进行人员资格审查(包括申报人条件、国家科技计划在研人员情况查询),国家科技计划在研人员情况查询网站: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program6.most.gov.cn/),并在办理相关申报业务时出具《国家级项目申报(参与)人员审核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学校将根据推荐部门相关要求进行网络申报。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玮  余丹

办公电话:85166453

电子邮箱:zdxmb@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510室重大项目办公室

 

附件:

1.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7个专项2017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指南编制专家名单、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国家级项目登记表

4.国家级项目申报(参与)人员审核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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