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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2018年度地球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03-02 11:38:38 作者:   来源:    阅读:

各有关单位:
   现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2018年度地球科学领域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地球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重大项目要把握科学前沿,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进一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重大项目立项条件

  1.研究方向属于地学优先发展的领域,具有以重大项目方式组织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所凝练的关键科学问题具有基础性和前瞻性,项目所设课题之间存在有机联系,科学目标明确、集中,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具有一定规模,有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学术带头人;

  4.经过较高强度的支持,有望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三、资助期限及资助金额

  重大项目资助期为5年(执行年限为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项。

  四、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重大项目立项建议申报应注意以下事宜。

  (一)申报资格。

  1. 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学家,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的依托单位合计不超过5个。

  3. 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1项重大项目立项建议。

  4. 第一建议人提交建议当年1月1日未满70岁 [194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共同建议人不超过7人,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5. 在聘的地球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在研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第一建议人或共同建议人。

  (二)立项建议书主要内容。

  1.立项依据:着重阐述重大项目立项的必要性。经过重大项目的支持,有望在解决核心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

  2. 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有限目标,核心科学问题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学科交叉性强。

  3. 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及在国际上在本领域所处的位置和队伍状况。

  4. 建议人与共同建议人主要学术成就及代表性论著目录(每位建议人的代表性论著不超过10篇)。

  5. 建议人与共同建议人承担的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情况,本立项建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和国家其他计划的关系。

  (三)提交立项建议书。

  1. 请于3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电子版(见附件)发至: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受理专用邮箱:zdlx@nsfc.gov.cn 。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统一为PDF格式。

  2. 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2018年3月20日,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纸质原件(一式一份)以快递方式寄出, 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邮编:100085,联系电话:010-62327618、010-62327157。

  (四)咨询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联系人:姚玉鹏(电话:010-62327618)、刘哲(电话:010-62327157),电子信箱: yaoyp@nsfc.gov.cn。

    校内联系人:朱明 朱峰
   
   联系电话:  85167419

  附件:地球科学部重大项目立项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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