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规章制度 - 正文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09-16 12:45:12 作者:   来源:    阅读: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联系,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是我院党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需要,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举措,有利于深入了解和掌握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

1、经常深入党支部,了解掌握教学、科研一线的情况和问题,了解党支部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了解党员和干部群众的思想情况和工作情况。

2、认真传达贯彻学校党委的有关决议和要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学校党委的重点工作部署真正落实到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日常工作中去。

3、参加党支部活动,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发展大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总结党支部和党员在实践中创造的经验,推动所联系党支部的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4、与一线师生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解决师生党员出现的思想问题,与高层次青年人才和学术骨干结对,为师生党员办实事。

二、班子成员工作职责

党员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组织活动外,还要联系1-2个党支部和2-3名师生党员。工作职责主要有:

1、为所联系党支部的党员定期讲党课;

2、有针对性地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或党日活动;

3、联系2-3名师生党员并定期开展谈心谈话;

4、联系1-2名高层次青年人才或学生骨干,听取他们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宣传党的政策方针;

5、与所联系的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共同分析情况,研究支部工作。

6、定期到所联系党支部检查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责任,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7、定期向党委会报告联系党支部各项工作开展及深入联系、指导、调研、督查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8、各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与党支部的工作联系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党支部工作职责

1、各党支部应主动向所联系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报告本支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与所联系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工作交流。

2、各党支部组织重要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时,事前应报请所联系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如因特殊情况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应在会后及时向其通报情况。

3、各党支部与党员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联系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关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电话:0431-88502606 传真:0431-88502606 邮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