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费减免办法》(校发〔2018〕628号)要求,为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自主申请、资料审核、民主评议,拟定田飞、韦尤将、杜一凡、范慧敏、刘珍珍、张艺洋同学为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学费全额减免初评人员,公示期满后提交材料至学校,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将进一步评审公示最终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薇
联系电话:0431-88502293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