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吉林大学助学金”实施办法》(校学字〔2021〕70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自主申请、资料审核、民主推荐,拟定杜一凡等10名同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吉林大学助学金初审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提交材料至学校,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将进一步评审公示最终获评学生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李薇
联系电话:0431-88502293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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