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4-2025学年经济关注对象认定评议小组。
认定评议小组由各年级辅导员担任组长,学生干部、党员和普通学生等层面代表为成员,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5日,如有异议,请实名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公示期满后评议小组成员按照校内通知要求开展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评议工作。
联系人:李 薇
联系电话:0431-88502293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