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校发〔2020〕251号)要求,经评审委员会审核评议,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初评结果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公示期满后提交材料至学校,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将进一步评审公示最终获评学生名单。
联系人:吴 哲 李 薇 母茂松 姜岳彤
联系电话:0431-88502293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