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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23-12-14 09:35:09 作者:   来源:    阅读:

为进一步落实《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 25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精神,按照《吉林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校发(2021) 187号)》要求,新能源与环境学院作为我校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在北区理化楼召开2023年吉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评审会。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评议组成员、秘书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冯玉杰教授担任评估组组长,组员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评议组成员、大连理工大学陈景文教授,清华大学王慧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张力小教授,天津大学冯平教授,南开大学周明华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周丹丹教授。

吉林大学学位办主任段天璟教授主持本次会议并介绍了评估的背景与要求,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院长许天福教授致欢迎词。评估组组长冯玉杰教授主持评审质询环节。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首席负责人董德明教授就本学科建设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持续改进计划等方面进行了汇报。专家在听取总体汇报后,针对学位授权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质询与点评,并与教师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座谈。经材料审阅及讨论,专家组认为,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坚持立德树人,研究生培养质量较高,服务国家和地方成效显著。同时,也在人才引进、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及加大学科建设投入方面给予了意见与建议。专家组一致同意吉林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评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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