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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博士后出站向学校推荐聘任为学术骨干(副教授)的条件(试行)
发布日期:2020-10-07 13:39:20 作者:   来源:    阅读: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具备解决前沿关键科学问题或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了一定的高水平和创新性研究成果。

(三)承担不少于1项A类科研项目。

(四)具体成果要求(满足条件之一即可):

1、博士后期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吉林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4篇,其中顶级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2、博士后期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吉林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发表高水平一、二区学术论文5篇,其中一区论文不少于2篇。

3、研究成果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创造性,如开发的软件或获得的专利已实现成果转化或具有很大的工程应用价值。

(五)需两位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

说明:

(1)顶级期刊指Environment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ater Research, Water Resources Research和 Applied Energy及学校正式公布的其它顶级期刊。

(2)论文分区以发表当年的中科院分区为准,当年没有分区的以最近年分区为准。

(3)申请推荐候选人要向学院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党政班子做科研学术报告和课堂教学试讲,两委会和班子投票决定是否向学校推荐。

(4)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10月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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