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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和具体指标》的修改说明
发布日期:2019-12-25 14:16:47 作者:   来源:    阅读: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本科实验教学中心成立后,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对《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实验技术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和具体指标》进行了部分修改,具体如下:

一、第三章:方式与内容中第十二条新增:

工作量考核内容包括承担实验课、参与本科实习、实验室管理、实验设备管理4部分。承担实验中心易爆药品储存室管理工作、实验中心秘书工作附加分各5分。

工作量考核标准K=(个人承担实验课人时数/实验中心平均实验课人时数)*0.5+(个人参与本科实习人时数/实验中心平均实习人时数)*0.3+(个人管理实验室面积/实验中心管理平均实验面积)*0.1+(个人管理实验设备资产额/个人管理实验设备资产额平均值)*0.1

K>=1.5, 工作量得分4分;1.5>K>=1, 工作量得分3分;1>K>=0.5, 工作量得分2分;0.5>K, 工作量得分0

年度考核等级:

优秀:年度总分≥90分,且工作量得分达到3分及以上;

合格:60≤年度总分<90,且工作量得分达到3分及以上;

基本合格:50≤年度总分<60,且工作量得分达到2分及以上;

不合格:年度总分<50,或工作量考核分数<3

其他情况:每年度每人承担实验课少于1门、思政表现小于3分、有安全责任事故、有实践教学事故,年度考核均为不合格。

二、考核评价标准表与量化考核指标表修改为:

2部分:工作态度与工作纪律中工作量考核:包括承担实验课人时数、填写承担实习人时数、管理实验室面积(m2)、管理实验设备固定资产值(万元)、承担易爆药品储存室管理工作、承担实验中心秘书工作。

5部分:指导创新实验,增加:指导竞赛(生物竞赛和水利竞赛)。


联系人:魏涛

联系方式:weitao@jlu.edu.cn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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