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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06-27 14:51:48 作者:   来源:    阅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18614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第69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撤销“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同时隶属于地球科学学部和新兴交叉学科学部(以地球科学学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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