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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吉林大学2023年度十佳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2 13:23:25 作者:   来源:    阅读:


为促进优良校风及学风建设,推动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通过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吉林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办法》(校研院字[2021]111号),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开展吉林大学2023年度十佳研究生评选及表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励人数

各培养单位博士生和硕士生至多各推荐1人

二、基本条件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基础学制内的研究生,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7.当前学历期间,原则上曾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和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各一次;

8.当前学历期间,原则上获得过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或研究生学术业绩奖学金奖励。

三、评选原则

十佳研究生的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研究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四、表彰奖励

学校对十佳研究生事迹在校内外广泛宣传,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获奖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提交申报材料,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候选人。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4日24:00。

(三)报名方式:将附件《十佳研究生申报审批表》WORD电子版、佐证材料PDF文件发送至邮箱liyejlu@jlu.edu.cn,邮件命名:姓名+博/硕+十佳研究生申报。

佐证材料要求:重点介绍本学历期间本人学习课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团队合作、获奖和科研等方面综合情况。将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首页、3-4张参会照片或工作照片(附图片说明)等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汇总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50M)

六、工作要求

已获得十佳研究生荣誉称号的,如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或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学金,且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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