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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大学研究生“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1 09:36:51 作者:   来源:    阅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双一流”高校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吉林大学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中银慈善基金会共同设立吉林大学研究生“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按照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项目的通知》和《吉林大学研究生“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评选办法》(校研工字[2023]6号)要求,为做好吉林大学研究生“中银基础学科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年设奖总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奖励我校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地球科学五个学科(专业)基础学制内的非在职全日制优秀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1人,共奖励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2万元。

二、参评范围及名额推荐

1.数学学科(专业)

数学学院推荐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1名。

2.物理学学科(专业)

物理学院、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可分别推荐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1名。

3.化学学科(专业)

化学学院推荐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1名。

4.生物学学科(专业)

生命科学学院、基础医学院、白求恩第一临床医学院、白求恩第二临床医学院、白求恩第三临床医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植物科学学院可分别推荐“生物学0710”目录下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1名。

 5.地球科学学科(专业)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可分别推荐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1名。

我院可分别推荐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各1名。

三、申报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5.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6.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社团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在”五个价值”(科学价值、技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突出;

2)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3)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4)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8.2023-2024学年度未获得社会奖学金,当前学历阶段已用于参评校级社会奖学金并获奖的有关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9.本奖学金同一学历阶段不能重复获得。

四、评审程序

1.发布通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校内办公网上发布评选工作通知。

2.个人申报。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单位初评。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本单位内部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4.审核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答辩,评选出拟获奖人选。

5.学校公示。评选结果在校内办公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申报材料及上报

请拟参加评选的同学于2023111日晚1200前将附件1《吉林大学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与佐证材料(合并pdf版)和附件2《中银奖学金评选表》(excel版本)的电子版发送至liyejlu@jl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中银+专业+/+姓名。纸质版附件2《评选表》需附导师手写签名后于2023112日(周四)上午1000前交至理化楼561

附件1:电子版《吉林大学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与佐证材料合成1PDF申报材料文件,文件名:中银+博(硕)+姓名。

附件2:电子版《中银奖学金评选表》(文件命名:中银+姓名+评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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