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4年招聘辅导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东北地区公开招聘辅导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人员条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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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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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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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党员,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生),男,入住男生宿舍。
2.2014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
3.综合素质好,本科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年;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所学专业与我校现有专业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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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专业
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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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28周岁以下,男,熟悉LINUX操作系统,熟悉ORACLE或DB2等主流数据库应用,熟悉J2EE体系架构与SOA架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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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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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学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医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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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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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医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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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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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医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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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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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有医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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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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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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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工作步骤
1.报名
应聘者于3月28日17点前向邮箱rczx@hqu.edu.cn投递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职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电子版(拍照、扫描均可)。邮件标题及附件请标明“姓名+学校名称+应聘岗位”(邮件控制在10M以内)。
2.初选
我校组织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筛选,确定初步人选。
3.考核
我校拟于3月底派考核组前往哈尔滨对通过初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办理录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合格,报学校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电话:0592-6161099、0595-22693889,邮箱:rczx@hqu.edu.cn。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4年3月14日
华侨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及要求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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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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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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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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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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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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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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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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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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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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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或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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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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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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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LINUX操作系统,熟悉ORACLE或DB2等主流数据库应用,熟悉J2EE体系架构与SOA架构设计,男性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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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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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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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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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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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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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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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设备操作和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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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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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
大型仪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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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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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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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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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或化学
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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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
无机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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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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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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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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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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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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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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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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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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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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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物理或光电技术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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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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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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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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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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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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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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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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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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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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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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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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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气、信息类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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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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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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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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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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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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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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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酒店
管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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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和英语水平优秀者优先;实践操作能力突出者第一学历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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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华人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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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端
文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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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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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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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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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与
博物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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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相关专业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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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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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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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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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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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治、经济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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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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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查新/学科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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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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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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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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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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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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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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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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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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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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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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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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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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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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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及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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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献学或历史文献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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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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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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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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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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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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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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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第一学历学位均要求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
二、招聘时间及报名办法
招聘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至2014年3月28日18:00。
报名办法:应聘者登录学校主页点击“人才招聘”或直接输入(http://rczp.hqu.edu.cn/zpstar 或http://rczp2.hqu.edu.cn/zpstar),注册后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并将如下资料电子版分类上传(限jpg、rar或zip格式,材料不齐视报名无效):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指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招聘系统操作,不接受应聘者纸质报名或邮件报名。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可登录华侨大学网上招聘系统查询报名状态,若被退回,请马上查询退回原因。材料不齐的应聘者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及时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以免影响报名。
三、考核办法
1.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数1:6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公布。
2.考试方式、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考试成绩,结合部门实际需求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经政审、体检、心理测试合格后,上报学校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
四、咨询电话
岗位问题咨询:0595-22693889、0592-6161099;系统问题咨询:0595-22692338。
五、相关待遇
上述岗位处明确标示外,按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聘用,人事关系及档案存放在福建省海峡人才公司,月工资标准4200元-4800元,学校同时为受聘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基本社会保险,具体按照《华侨大学项目制工作助理(B岗)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我校可不保留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如系2014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不全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信息如有变动,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5.此次招聘由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