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矿集团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辽宁省地矿集团)由原辽宁省地质矿产勘查局、辽宁省有色地质局、辽宁省核工业地质局、东北煤田地质局、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局、辽宁省化工地质勘查院转企改制成立。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集团所属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能力要求;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1号以后出生),个别岗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以招聘计划信息表中具体要求为准;
4.个人档案等资料真实、完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2021年辽宁省地矿集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用人单位根据用人需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下载附表2《辽宁省地矿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在充分理解报考信息的基础上将本人相关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后,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7日(周五)下午16:3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成立至少3人以上的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合格者将直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验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应附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取消其应聘资格。
3.面试
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4.考察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5.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6.公示与聘用
公示信息在省国资委网站(http://gzw.ln.gov.cn)和省地矿集团网站(http://www.lngemg.com)上发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企业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报名后,要及时关注省国资委网站和省地矿集团网站上发布的有关公开招聘信息。
2.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行放弃。
3.应聘者报名至录取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所有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有关单位与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附件1:《2021年辽宁省地矿集团所属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附件2:《辽宁省地矿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