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需再次组织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至上原则。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公开,确保考核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坚持质量优先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考核方案,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院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申请考核制”的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确保学院的“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安全平稳。
2、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和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评估。
3、成立综合考核小组。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按学科成立若干个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5人以上,原则上应该都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具体成员在综合考核前确定。
4、成立监督检查小组。成立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委员任组员的监督检查小组,对学院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及导师
序号 |
招生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导师 |
招生人数 |
备注 |
1 |
0818Z4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04水文地球化学过程与模拟 |
苏小四 |
1 |
学术型 |
2 |
083002 环境工程 |
01污染场地污染的控制与修复 |
董军
|
2 |
学术型 |
3 |
085700 资源与环境 |
03地下新能源天然气水合物开发
09生态水文过程 |
辛欣
宋铁军 |
1 1
|
专业型 |
四、考生申请条件
1、基本要求
符合《吉林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
2、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意一项
a、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b、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c、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
d、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新)。
e、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f、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g、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的B1及以上。
h、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2及以上。
i、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j、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经历(报考英语、日语、俄语语种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五、考生报名
1、报名见《吉林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5日。
2、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5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邮寄到学院(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学院,收件人:李军,电话:0431-8852284)。
a、《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一份(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及承诺人签名均由考生本人手写)。
b、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c、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d、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e、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f、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或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g、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h、在 国 ( 境 ) 外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者 , 须 提 交 由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i、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j、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k、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m、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论文概要)。
六、考核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学院资格审核小组确定资格审核标准和进入综合考核的比例,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综合考虑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硕士论文、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按百分制给出成绩。根据资格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a、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预定在2024年5月21日左右,地点在吉林大学前卫北区理化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b、综合考核内容形式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须全程录音录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包括英语、材料评议、综合素质及能力三部分。
综合考核由综合考核小组组织进行。
c、综合考核成绩及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及导师名额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并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和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学院招生咨询及申诉电话:0431-88502284。
八、其它事项
1、我校教师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博士招生考试工作。违反招生考试回避制度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学术学位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吉林大学在编教职工、全日制博士专项计划考生允许录取类别为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或全日制定向。非定向考生的档案及工资关系须转入吉林大学。
3、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报到后组织进行。
本细则由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