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年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安排,学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科生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校发〔2019〕382号)《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评选办法》(校发〔2019〕383号)和《吉林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校发〔2019〕384号)要求,进行评选,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31-88502293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