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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2—2023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吉大助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09 09:17:56 作者:   来源:    阅读:

根据吉大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学院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吉林大学助学金”实施办法》(校学字〔2021〕70号)要求,在具备吉大助学金评审资格的学生中进行初步评选,现将初评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10月9日至202310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31-88502293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0月9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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