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风采 - 研究生 - 管理制度 - 正文
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返校要求
发布日期:2021-03-25 07:50:55 作者:   来源:    阅读:

研究生返校要求:

本学期有科研任务、课程安排的尚未返校研究生应尽快返校,返校要求:

(1)申请返校研究生在返校前14天内不得离开所在居住地(县、市区),保证行动轨迹可查。申请返校研究生应在每日打卡系统连续打卡14天,无遗漏;

(2)长春市(市区、九台、双阳、农安、德惠、榆树)以外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研究生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请返校;

(3)研究生返校前所在区域全域连续14天以上为低风险地区。研究生所在地疫情风险变化,将影响研究生返校申请;

(4)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境外返回人员有接触史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的研究生,近期从境外国家或地区返回的研究生,返校前14天内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乏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的研究生暂缓返校。


拟申请返校研究生应向培养单位提交返校申请,写明研究生14天所在位置变化情况,有无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境外返回人员有接触史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接触史、研究生拟返校时间。由培养单位汇总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审核通过后,申请返校研究生向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上报返校前3日内核酸检查证明、吉祥码、大数据行程卡,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方可返校。



关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电话:0431-88502606 传真:0431-88502606 邮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