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转发学校保卫处和实管处加强“十一”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9 09:32:40 作者:   来源:    阅读:

 

学院各单位:

“十一”假期临近,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近日分别下发“关于加强十一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校综合字【201711)、“关于加强十一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十一”期间各项安全工作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

学院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做好本部门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假期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学院的安全。

 

附件1 “关于加强十一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关于加强十一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jldxList.action?channelId=179577


关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电话:0431-88502606 传真:0431-88502606 邮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