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学校人社处批准,2019年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拟招聘专业教师4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条件
聘用人员的资格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补充人员的资格要求为:
1、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原则上应为部属高校博士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且初始学历为部属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不含独立学院)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
3、优先考虑“中外联合培养博士”和“出国攻读博士学位”获得者。
4、招聘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
(一)新能源相关领域(2人)
1.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
2.地下多相流体渗流力学及岩石力学
3.油气藏开发工程
4.能源系统工程、储能原理与技术
5.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相关学科
6.新能源材料和环境材料相关学科
7.地热能(含干热岩)勘查、开发与利用
8.天然气水合物成藏与开采
(二)水文与水资源、环境科学与工程(2人)
1.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生态水利(水文)、遥感水文学、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2.环境科学、环境经济与管理、生态学
3. 污染场地(包括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控制与修复
4.水处理技术及资源化、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5.环境生物技术
二、应聘材料
1、求职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参加教学和科研情况、获奖情况、自我综合评价)。
2、相关证书、外语成绩、成绩单、发表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退还本人)。
三、相关待遇
招聘的博士毕业生按照吉林大学相关规定执行,以“师资预留博士后”身份进入吉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考核达到学校相应标准的,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具体参见《吉林大学博士后招收管理暂行办法》。
四、时间安排
应聘人员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求职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办公室,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及应届毕业生咨询应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仁
电话:0431-88502606 zjr@jlu.edu.cn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