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0年海外博士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20-06-17 13:46:23 作者:   来源:    阅读:

根据《吉林大学“引进海外博士计划”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0年拟招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

(一)新能源 (新专业和学科筹建急需)

(1)流体力学(有地质流体和多孔介质应用背景)

(2)地下多相流体渗流力学

(3)岩石力学

(4)油气藏开发工程

(5)地热供暖与发电技术

(6)地热能(含干热岩)勘查、开发与利用

(7)天然气水合物成藏与开采

(二)水利工程(专业和学科发展需要)

(1) 水力学、河流动力学、流域水文循环及水文水资源预报

(2) 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与管理

(3)地下水演化规律与地下水污染控制及修复

(三)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和学科发展需要)

(1) 典型污染物在水土环境中的形态和迁移转化

(2)资源环境经济价值理论及环境经济管理技术

(3)生态环境系统理论与技术

(4)污染场地(包括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控制与修复

(5)水处理技术及资源化、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6) 环境生物技术

二、招聘基本条件

㈠ 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素质优良,身体健康。

4、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基础和工作能力。

㈡ 业务条件

1.A类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外工作2年以上的人员。

⑴ 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了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

⑵ 近年来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重要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讲授本学科领域核心课程的能力。

⑶ 近三年来取得的学术成果应达到我校同学科破格聘任教师高级职务的条件。

2.B类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有工作、研究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⑴ 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⑵ 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讲授本学科领域本科生课程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三、聘后待遇

按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者请提供下列材料

1.应聘申请和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职务职称、成果情况(含论文、专利、项目、奖励等)及婚姻状况等,学历、学位、任职资格、获奖证书扫描件等。

2.两封同行专家推荐信。

3.应聘岗位的工作思路和预期目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邮箱: tantong@jlu.edu.cn

电话:0431-88502606

 

关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 电话:0431-88502606 传真:0431-88502606 邮箱:cer@jlu.edu.cn

Copyright © 1996-2020 |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