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学校新聘人员相关政策调整的通知》《关于下达2020年人员补充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需要,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2020年拟公开招聘讲师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理学或工学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学科、研究方向要求:
1、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1)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生态水利(水文)、遥感水文学
(2)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3)环境科学、环境经济与管理、环境生态学
(4)污染场地(包括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控制与修复
(5)水处理技术及资源化、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6)环境生物技术
2、新能源相关领域
(1)流体力学(有地质流体和多孔介质应用背景)
(2)地下多相流体渗流力学
(3)岩石力学
(4)油气藏开发工程
(5)地热供暖与发电技术
(6)地热能(含干热岩)勘查、开发与利用
(7)天然气水合物成藏与开采
(四)年龄要求
应聘人员年龄应不超过35岁
(五)业绩条件要求
应聘讲师岗位人员的科研业绩条件应达到我单位申报教学科研并重型副教授职务的科研业绩条件。
二、福利待遇
根据吉林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聘材料及应聘方式
(一)应聘材料
1、求职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外语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参加教学和科研情况、获奖情况、自我综合评价、未来发展规划)。
2、相关证书、外语成绩、成绩单、发表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本人,复印件不退还本人)。
(二)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于2020年10月31日前将求职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新能源与环境学院办公室,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及应届毕业生咨询应聘。
四、考核与聘用
(1)按照《吉林大学新聘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有关规定执行,考核方式、步骤、时间安排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431-88502606
电子邮箱:tantong@jlu.edu.cn
办公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吉林大学前卫北区理化楼257室
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