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和我院推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3.坚持科学选才原则。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按照工作要求,分别成立:2023年新能源与环境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疫情防控小组、监督检查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公正公开,凡有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报考的我校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
三、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基本要求
1.推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4)身体和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我院2023年推免生招生计划详见《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生源质量等情况做适当增减。
四、招生单位复试准备工作
1.确定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
学院各专业应安排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按照学科分为环境科学系、环境工程系和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系三个复试小组。
2.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学院在复试前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及时有效地通知考生。
3.进一步确认推免生资格
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报送学校招生办公室,限期对考生予以答复。
(1)考生须提交的材料:
①《吉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打印并手写签字盖章后扫描);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面上);
③学生证扫描件(有学校盖章的个人信息页面和注册章页面);
④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扫描);
⑤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
(2)审查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②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③二代居民身份证、《吉林大学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4.体检
体检时间:新生报到后统一进行。
5.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学院及各系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须与院纪委书记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1.复试主要方式
复试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对于已经参加优秀大学夏令营活动并认定为优秀营员的,其复试成绩以夏令营考核成绩计,不再参加本次面试。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5-7人,小组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每个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音和影像记录),复试完后交研究生办公室保存备查;复试小组成员在复试期间严禁做任何与复试考试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复试现场时,复试工作须暂停,待复试小组成员到齐后再进行复试工作。
2.复试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35分)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推免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35分)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含推免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分)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在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时,必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评分的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外国语专业的推免生须增加第二外国语的听说能力测试。
六、复试成绩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推免生应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我院将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网上“同意待录取”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信息公开
1、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
2、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复试成绩和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3天。
3、咨询及申诉渠道。学院招生咨询和申诉电话为(0431)88502284。
八、工作日程
9月25日:学院网站公布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10月10日前:开展推免生复试,组织复试合格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确认”,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10月10日:上报学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具体时间在群里通知。
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