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青海省有色第一地质勘查院(青海省有色地质调查院)系正处级事业单位,组建于1975年,是一支集区域地质、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地质测绘、岩矿测试、矿产开发和工程地质等工作于一体的综合性地质勘查专业队伍,承担国家和青海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找矿工作,现拥有产学研用平台1个,青海省隐伏矿勘查重点实验室1个。
40多年来,青海省有色第一地质勘查院的地质人发扬“三光荣”优良传统,足迹遍布青海、西藏、新疆、甘肃及内蒙等地区,全力为保障青海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而积极寻找矿产资源。先后承担并完成了部、省、厅、局、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科研项目、地质大调查项目100余项。资源勘查矿种涵盖金、铜、铅、锌、铁、钴、铋、白云岩、石英岩、玉石等青海优势矿种。先后获得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九五”期间地质找矿重大发现奖、促进科学进步重大贡献奖,全国模范地勘单位,多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找矿成果奖,“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
近年来,青海省有色第一地质勘查院围绕“强功能”、“调结构”、“转体制”、“走出去”的战略任务,立足传统地质勘查,探索民生地质新领域,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开拓了青海有色地勘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新局面。
二、引才岗位及专业学历要求
岗位名称 |
需求专业 |
学历 层次 |
地质勘查部技术负责1名 |
地质学 |
硕 士 研 究 生 |
城乡规划技术负责1名 |
城乡规划学 |
土地规划技术负责1名 |
土地资源管理 |
环境工程部技术负责1名 |
环境工程 |
三、优惠政策
(一)对我院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享有省上相应引进人才政策,采用自主考核聘用方式,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具体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为准);按规定办理并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免费住宿。
(三)给予一次性高原工作补助3万元,如服务期离开单位需全额交回,并另交同等金额违约金。
(四)在青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参加相应的中级职称评审(认定)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科技成果转化现金的,经批准核增绩效工资的70%用于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的奖励。
(六)每年提供一次体检。
(七)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工作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青海省“高端创新人才”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
(八) 全职来青工作、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特殊支持(安家费)10万元。如5年协议期内离职,需全额退还已领取的支持经费。
四、引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愿意长期工作和生活在青海。
3> 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 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人才需求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测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等。
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和招聘现场报名。报名须填《青海省有色第一地质勘查院2019年引才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书、论文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校学籍证明,成绩单等“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网上邮箱报名证书等扫描件须打包发送。
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本次引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测评,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
六、联系方式
简历投递邮箱:461264682@qq.com
联系电话:0971-8137206(阮野)
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金和路36号。
宣讲会时间:2019年12月10日
地点:鸽子楼一楼报告厅